因果轮回已是令人生厌的老生常谈。
其大意即是,经过一系列的因果循环,之前的事情必定会塑造和约束之后的事物。
就像一条蜿蜒的河流。
一件事情的发生、一个人的下场,可能早在十数年前就埋下了因,开始缓缓流淌。
而个人的意志和努力,不过只能稍稍推动河床,或弯向这侧、或弯向那侧,却无力改变总体的走向。
尽管很多人对待个人的命运,总是秉持着这样的宿命论,我却并不想把这种看法代入到我个人的事务中去。
就像是大多数人欣赏弗洛伊德和他的拥趸们的理论,喜欢把自身的问题完全归结于外界、归结于童年的创伤、归结于原生家庭来撇开自己的责任。
我却不想抛开这份责任。
虽然我也曾经庆幸过。
庆幸于我的父母不和,庆幸我的童年并不快乐,庆幸我曾经满身伤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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