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蓉终于结束了荒诞而淫乱的婚礼,被蹂躏得伤痕累累的女性娇躯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也恢复了过来。
在休养的这段时间里,叶蓉反复思量自己的淫荡本性和婚姻的关系,最终得出结论:自己打上初中开始就喜欢被男人奸淫,喜欢男人的肉棒侵入自己阴道的感觉,喜欢男人在自己身上肆意取乐的屈辱,喜欢吮吸男人的龟头,喜欢品尝男人的精液,这是自己的天性,天性没有对错;也没有哪条法律禁止自己跟男人性爱,也没有哪条法律限制自己做爱的次数和人数;中国法律不允许卖淫,但只要自己不收钱,就不存在卖淫,就不违法;到目前为止,自己的滥交没有影响过任何一个男人的家庭生活,没有伤风败俗。
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对不起新婚丈夫陆归。
但陆归又没有说过不同意自己给别人操啊,只要他没有正式表达这一点,那么自己就可以继续给其他男人操,甚至可以怀上其他男人的野种让他接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,妻子是要对丈夫忠诚,但也强调了丈夫不得强迫妻子同房,否则就是婚内强奸。
叶蓉从这里理解,自己只需精神上对陆归忠诚即可,不能爱上别人,而身体仍然由自己做主,身体属于婚前财产,并不属于丈夫,自己有权用身体接受任何男人的精液。
带着这样的想法,叶蓉来到了陆归的城市,拨通了陆归的电话。
陆归正着急到处寻找叶蓉呢,接到电话也没多问,赶紧接叶蓉回家,当晚便要与叶蓉同房。
叶蓉履行了妻子义务,但觉得陆归的短小了些,也不够硬,但最让叶蓉失望的是,陆归在床上彬彬有礼,甚至没有口交,一切小心翼翼,生怕惹叶蓉不高兴。
叶蓉很不喜欢,她喜欢野兽一样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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