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女管家的社死时刻

一楼东侧,是四少爷谭家洛的房间。

黎春走到房门前,先抬手敲门。

当然,她知道房间里肯定没有人。

作为管家,她的手可以检查所有东西,但必须先问一声,哪怕只是走个形式,这就是所谓的“职场仪式感”。

等了三秒,没动静,她才推门进去。

书桌上堆着习题册,摆着全家福,墙上贴着篮球明星海报,窗台上养着一小盆多肉,绿莹莹的。

她走到衣柜前,蹲下身,拉开最下面那个抽屉。

一摞运动款内裤映入眼帘,白色灰色居多。她拿起一条,前面有……呃,透气网眼设计。

现在的男孩子内裤,都这么讲究通风吗?

黎春不由想起谭家洛儿时团子一样的脸,现在内裤都大到可以做她的短裙了……

她不禁想起双休日他房里的动静,十八岁的少年,荷尔蒙正盛。

脸上有点微热,赶紧拍照记下来。

放回去时,手指碰到另一条:黑色,边上有荧光绿的镶边。

黎春:“……”

谭家的男人,是不是都对荧光色有什么执念?这是怕晚上起夜找不着路,得弄点亮色引路吗?

她关好抽屉,正要走,目光落到书桌上那张全家福上。

照片是在海边拍的。老爷和夫人在中间,四个儿子站在后面。

阳光很好,海很蓝。一家人都在笑,看起来挺幸福。

可黎春知道,这张照片拍完没多久,大少爷就结婚了,婚房在别处,又因工作常年在外省。

二少爷接管了集团,忙得昏天黑地。

三少爷进了娱乐圈,常年不回家。

四少爷开始住校。

现在这个谭家,其实很空。

她会想起小时候,这宅子多热闹啊。

那时候,她妈是管家,她是管家的女儿,跟在妈妈身后,看着这个家鲜活生动的样子。

那时候她心中艳羡,还幻想过自己能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。

现在呢?

她是管家,一个人守着这座安静的城堡。

她轻轻叹了口气,退出房间。

刚关上门,就听见楼梯上有脚步声。

抬头,正撞上谭司谦下楼。

他换了身灰白色家居服,头发刚洗过,软软地搭在额前。没了舞台妆和造型,那张脸依然挑不出毛病。

“我们家谦谦素颜也能打!”难怪闺蜜总把这句话挂在嘴上。

黎春侧身让开路。

“三少爷,早餐准备好了。”

谭司谦瞥她一眼,没应声,径直下了楼。

连个“嗯”都没有。

心里那点小火苗又蹿起来了:这人连基本的礼貌都不会吗?

但转念一想,人家是少爷,还是顶流明星,出门保镖开道,机场能挤塌的那种。

她是谁?谭家的一个打工人罢了。

黎春在心里自嘲,默默往上走。

二楼西侧是二少爷谭征的房间。

黎春敲门,等了三秒,推门进去。

房间和主人一样,冷感,克制,一丝不苟。

色调是黑白灰。书架上的书按高矮排列,笔筒里的笔按颜色分开,空气里有一股极淡的冷香味。

她走到衣柜前,拉开抽屉。

果然,内裤也是黑白灰。

分两摞,一摞日常款,棉的;另一摞……

她拿起一条,捏了捏面料。触感有弹性,但很收敛。

她翻过标签看:94% merino wool, 6% elastane(美利奴羊毛,6%弹性纤维)。

黎春知道这种面料。

贵,而且娇气。

羊毛含量高的内衣透气好,适合长时间穿,但必须干洗或者手洗,不能拧,不能晒。

她想起母亲说过,二少爷胃不好,压力大了就会疼。

也是……底下几万号人等着吃饭,换谁压力不大?

可他还是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。

她脑子里浮现谭征那张禁欲系的脸:金丝眼镜,一丝不苟的西装。

难怪,连内裤都要分“日常”和“商务”。

她拍照记下来,把内裤放回去。

关抽屉时,发现书桌抽屉没关严。

出于职业习惯,她最见不得东西没归位。她拉开抽屉,想重新关好。

里面放着一盒胃药,已经拆开了,少了几粒。

旁边还有一板,吃了一半。

黎春顿了顿。

母亲叮嘱过,要多关心二少爷的胃。可他很少回家吃饭,怎么关心?

她想了想,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苏打饼干。她有时候忙得错过饭点,胃不舒服就会吃一片,随身带着备用。

她把饼干放在药盒旁边。

做完这个动作,她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事。

人家是集团CEO,什么好吃的没有,缺你这一包饼干?

可还是放了。

就像小时候,母亲总在她书包里塞饼干。

她轻轻关好抽屉。

三楼。

老爷和夫人的主卧她没进。老爷和夫人的衣物她母亲林秀芝最清楚,回头问就行。

走廊尽头的房间,是大少爷谭屹的。

其实可以不去的,谭屹几个月才回来一次。

但……

“要做一个专业的管家,就必须掌握所有细节。”这是导师反复强调的话。

黎春深吸一口气,往三楼走。

脚步比刚才慢了些。

走廊铺着厚地毯,吸走了所有声音。两侧墙上挂着油画,大多是风景,有一幅是哥特式建筑,是谭屹画的。

走进谭屹的房间,有股很淡的木质香缠绕而来,温暖又疏离,这么多年没变。

她打开灯。

房间整洁得像没人住过,书桌上干干净净。

书架占了一整面墙。政治、经济、历史,书按开本大小排列。最显眼的地方摆着一套《资治通鉴》,书脊已经泛黄,有几册的书页微微翘起。

黎春记得这套书。

那个夏天,他就坐在窗边读它。

他穿着一身洁白的衬衫,阳光从侧面打过来,她觉得他比阳光还要耀眼。

那时,她坐在他对面,低头假装看数学题,其实视线注意力全在他翻书的指尖上。

那时的她还不知道什么叫“心动”,只觉得那道侧影好看得让人想哭。

他偶尔抬起头,扫过她,她赶紧将注意力转回练习册。他扫了一眼她写的答案,用笔轻轻点某道题。

“黎春,这道题,再看看。”

“嗯。好!”

她不敢看他,只觉得函数好像在跳舞,心跳震耳欲聋。

那个暑假,她做了无数道数学题,也偷看了他无数眼。每一眼都小心翼翼。

“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”,她一看到这八个字,就觉得是为他写的。

后来她才明白,太早遇见太过惊艳的人,是一场温柔的灾难。

因为……他会成为你衡量所有人的标尺,而他本身,却永远遥不可及。

……

黎春走到衣柜前,蹲下,拉开最下面的抽屉。

一整排,同样的灰色。她拿起一条,手感滑腻,像……真丝?

翻来覆去,找不到标签。

也对。他的一切都该是定制的,隐秘的,不需要任何标签说明。

该怎么洗呢?

她捏着那片灰色,指腹摩挲着面料。

太滑了,滑得抓不住,像她曾经以为触手可及的某些东西。

其实她早该明白的。

从她听见他订婚消息的那天起,就该明白。

那晚她躲在被子里,哭得没有声音,眼泪浸湿了枕头。十八岁的单恋,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,像一颗还没发芽就被深埋的种子。

她亲手为它浇筑了混凝土,告诉自己:好了,就这样吧。

也不是没有人追,他们都很好,真的很好。

可她总觉得差了一点。

见过真正的骄阳,就很难再为别的心动。哪怕…阳光不再照耀她。

黎春对着手中的灰色织物,轻轻叹了一口气。

“你在干什么?”

门口突然响起声音。

黎春手一抖,内裤轻飘飘地掉在地上。

抬头。

谭司谦举着手机,摄像头正对着她。

他脸上没什么表情,可眼睛里的光,又冷又锐。

黎春脑子嗡的一声,只觉得自己的清白名声,跟着心往下坠。